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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你知道嗎?
 強烈曝曬的當空烈日,
 其實約是八分二十秒前的太陽,
 而非「現在」。
 原因是地球與太陽約有一億五千萬公里,
 很遠。
 即使光以每秒三十萬公里奔馳至眼前,
 仍過了八分多鐘。
 換言之,
 若有朝一日太陽焰火突然熄滅,
 我們至少還擁有最後八分多鐘的照耀。

 生活不虞匱乏的時候,
 人們經常忽略身邊的事物。
 珍惜,
 總是在最後時刻才派上用場。
 沒有人說得準幾分鐘,
 幾秒鐘後的世界,
 是不是依然如眼前所見,
 因此,
 唯有珍惜每一分,
 每一秒,
 才能不留遺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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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rilov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